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
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
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
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 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
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
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理由是 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作为奖励 ,他即将高中毕业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
,可是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
。他的机票和饭费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
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被拒绝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
。彼尔人缘很好
,
